您所在的位置: 威锋网-首页 > 新闻 > 赶潮流?国人也状告美国苹果公司
Post Time: 2008-11-12
新闻 [新闻] 文章

赶潮流?国人也状告美国苹果公司

来自:晨报 作者:X.AMG 我要评论

 

在全球或大或小的公司争先恐后与苹果打官司之际,昨日,两名中国人也开始状告美国苹果电脑公司等3家企业,理由是ipod系列产品侵犯了他们的发明专利。昨日,武汉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。


    两名中国人叫蔡耀华、陈绍华,现居北京,是一种智能音频服务器的发明专利权人,该专利于1996年申请,2002年授权,目前仍是有效专利。


    蔡、陈两人认为,自己的专利是MP3、MP4等现代产品的基础专利,而美国苹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、苹果电脑贸易(上海)有限公司、武汉酷动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ipod系列产品侵犯了他们的这一专利。





    两人今年元月向武汉中院起诉,要求以上3公司停止侵权。
  
    证据对比


    法院审理期间,双方进行了两次证据交换及质证。蔡、陈两人向市中院提交了共56份证据,包括专利权有效的证据、3公司侵权的产品及相关宣传资料、苹果公司官方网站、侵权产品系列型号、配件等实物证据。


    苹果(上海)公司、美国苹果公司则为支持其反驳主张,向市中院提交了11份证据,包括美国专利号及中文译文等,用以证明不构成侵权。
  

    法庭辩解

昨日庭审中,武汉酷动公司辩称自己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属实,但是被控侵权产品从苹果(上海)公司购得,且不知道侵犯了他人的专利权。

苹果(上海)公司和美国苹果公司也称,蔡、陈的专利属于无效专利;经仔细比对,ipod系列产品与他们的专利有很大差异,请求法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。


    庭审中,双方技术比对分歧较大,为了进一步弄清双方涉案专利的技术特征和是否与专利特征相同,经征求双方意见,将相关技术问题交由专门鉴定机构进行技术比对,待鉴定结论作出后,法庭将择期继续开庭审理此案。


来自:晨报
编辑: ( 纠错 )

最新APP

  • 游戏
  • 软件
Copyright 2006-2009 © WEIPHONE.COM™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 粤ICP备07011435号